- 海宁:积极开展垦造耕地项目备案制,助力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海宁官方金沙7979 作者:罗帷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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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宁围绕黄湾镇、许村镇、袁花镇等10余个村共计21.37公顷的垦造耕地项目,按照复核备案的方式,及时进行了会签办理,有效推进了项目前期备案预审工作。据统计,2022年市水利按照复核备案的方式共有效推进办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节余耕地项目)、垦造耕地项目(含旱改水项目)、千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等预审共计77件,涉及12个镇(街道)120余村,耕地总面积约800公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按照海宁市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统一部署,由海宁官方金沙7979主要负责人牵头,召集规划建设科、水资源水保科、水行政执法队、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等科室进行专题布置,明确配合立项、用地报批、综合整治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事项责任科室和联络员,要求各责任科室全力配合,优先保障土地要素类事项。
二是提早介入、主动服务,加强前期工作引导。土地要素保障涉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配合立项、工程实施和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主要围绕项目水系规划符合性、水土流失易发区等方面核查和水域占补手续办理。前期同资源规划局相关科室对接达成一致,比如耕地项目预审,一旦项目划定红线,即流转红线图至水利局审批窗口,进行合规性、易发区的判定和反馈,待相关报批资料齐全后,即可直接会签办理。
三是实行水域占补承诺制,助推项目前期工作。关于工程实施和项目用地报批涉及水域占补,2019年颁布《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二条明确“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建设等效替代水域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其费用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提出“水域占补承诺制、先行审批”举措,主要考虑到补偿项目基本为政府投资项目,需要提前计划并经人大同意方可实施,因此,在不影响行洪排涝或采取应急措施后不影响行洪排涝的,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承诺书后先行审批。承诺补偿项目列入下一年实施计划,在下一年度年底前完成。同时,引导属地政府加大对水系连通的治理力度,逐步过渡转变为“先补后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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